一、什么是CE歐洲代理
歐盟授權代表(European Authorised Representative 或European Authorized Representative)是指由位于歐洲經濟區EEA(包括EU與EFTA)境外的制造商明確指定的一家公司。該公司可代表EEA境外的制造商履行歐盟相關的指令和法律對該制造商所要求的特定的職責。
二、歐盟授權代表要求
1、新方法指令要求歐盟授權代表必須位于歐洲經濟區境內并且具有商業注冊地址(某些國家還要求歐盟授權代表必須有公司注冊號或歐盟增值稅VAT注冊號);
2、EEA成員國的政府及主管機關可以隨時直接找歐盟授權代表核查EEA境外的制造商是否履行了歐盟相關的指令和法律所要求的職責;
3、制造商的一般商務代表(例如授權經銷商),不論是否位于歐洲經濟區境內,都不應該與新方法指令所要求的歐盟授權代表混淆;
4、雖然歐盟授權代表可代表EEA境外的制造商履行歐盟相關的指令和法律對該制造商所要求的特定的職責,但制造商依然是承擔主要責任的一方。
5、在沒有制造商同意的情況下,歐盟授權代表不可擅自單獨更改EEA境外的制造商所制造的產品,即使是為了使違規產品符合歐盟產品指令的要求。
歐盟授權代表證書
三、歐盟授權代表的職責包括
1/ 作為制造商指定的授權代表,負責與歐盟范圍內各個國家的醫療器械監管機構聯系,處理醫療器械的事故、投訴、不良事件以及召回等工作;
2/ 保留制造商的CE技術文件,當監管機構提出問題時,進行聯絡制造商、回復和溝通;
3/ 受制造商的委托,在歐盟進行醫療器械產品注冊;
4/ 受制造商的委托,申請歐盟頒發的自由銷售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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